解讀關聯原文件:關于印發《全南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通知
近日,全南縣人民政府印發了《全南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全府發〔2020〕6號),為便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規則》的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落實工作,現將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國務院工作規則》《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贛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則。
二、整體內容
《全南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共有十四章69條,分別為:總則(3條)、組成人員職責(5條)、正確履行政府職能(7條)、堅持依法行政(5條)、實行科學民主決策(5條)、推進政務公開(4條)、健全監督制度(6條)、會議制度(8條)、規范公文審批(6條)、完善財政資金管理(5條)、嚴肅工作紀律(6條)、加強廉政和作風建設(8條)、附則(1條),對相應的政府工作進行了規范和明確。
三、修訂作用
(一)進一步增強《規則》的時代特性。全面吸收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增強規則的政治性。更加適應新時代新形勢的要求,進一步增強規則的先進性。
(二)進一步提升《規則》的決策效率。立足縣政府屬性,聚焦“抓落實、見成效”,以問題為導向,根據近年來縣政府及其常務會議情況,系統梳理和研究總結縣政府有關工作辦理上迫切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以此次修訂為契機,進行全面修改和規范完善,進一步推進縣政府工作提質提效。